浅谈法律法规及相关工程知识在招标代理中的综合应用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WWW.NYLW.NET) 作者:王海红 发表于:2011-02-22 11:22  点击:
【关健词】招标代理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工程知识 综合应用
工程招标代理除了程序上要严格实施之外,各种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程知识的综合应用是完成招标代理任务的保证。

工程招标代理作为现代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担负着为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选择好最优合格参建单位的重任,如何能达到招标代理的目标,除了程序上的严格实施之外,各种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程知识的综合应用是能否顺利完成招标代理任务的保证,下面就某机场招标代理项目的实施来浅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程知识等在招标代理中的综合应用。
  某新建4C级民用机场主要包括航站楼、机场跑道、停机坪、其他附属设施等,招标范围涉及到了勘测、设计、监理、跟踪审计、施工等所有的招标类别。
  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基于各种原因,招标人总会对投标人的资质等提出一些较高的要求,比如该机场建设项目的飞行区站坪地基处理试验段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在投标人资质审核上,招标人就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机场场道一级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机场场道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
  但是依据建建[2001]82号文《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第三十二部分——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飞行区指标4C级及以下机场的跑道、滑行道和机坪工程的施工(包括土基、基础、道面及飞行区排水工程)。因此此项目机场场道工程专业二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就可以符合要求,相应的项目经理也是仅需二级建造师即可。显然招标人提出的资质要求高出了该标准。
  对招标人而言,都希望选择一家有过类似施工经验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同样在该项目站坪地基处理实验段工程招标公告中,招标方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有承接过造价1500万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要求拟任项目经理有担任过类似及以上规模工程的项目经理的经历。
  根据苏建招[2006]372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应当慎重选择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如果因可选必要合格条件设置过多、过高,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招标人必须减少或者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该站坪地基处理实验段工程招标公告中设置了过多过高的条件,因此必须有不得少于九家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才可以进入下一程序。能否有九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准时参加投标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样一来,就增加了一次完成招标的风险,结果很可能就需要进行二次公告、资格预审,这不仅增加了费用支出,更延长了招标周期,对于工期紧张的项目甚至会因此而影响工期。所以资格条件的设置要慎重考虑。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的评标细则中设置类似业绩的评分项,并对类似施工业绩进行分类分等级评分,这样既保证了招标的成功率又可以选择一个优质并有类似施工经验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每个建设单位都希望能将工程建设成一个优质的工程,该项目招标方也要求该项目能创鲁班奖。因此在评标细则的制定上招标方提出:拉开投标单位关于曾经得过有关奖项的评分等级,只对投标单位中获得过鲁班奖奖项的赋予分值,而对获得过其他优质工程奖的则不赋予分值。
  而根据苏建招[2009]1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工程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经历及业绩部分按以下规定增加奖项计分。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显然,招标人只对获得过鲁班奖的投标单位赋予分值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正确的方法应该是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的规定对获得过市级、省级、国家级奖项的均给予一定梯度的分值。
  无论是建设方、代理方、其他建设参与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权利相辖、义务对等是各方合作的基础。但是在实际运作中,总是有有关方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来提出一些不平等的要求。
  在该机场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中标单位按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全面地履行工程招投标合同,在编制该招标文件的过程中,该工程的招标方多次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示: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而从合同的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和有关法律规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的同时,招标人也应该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款支付保函。
  一个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实现招标预期,招标工作的科学安排是成功完成招标代理任务的核心,也综合体现了工程知识在招标代理中的应用。招标工作的科学安排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合理的招标进度安排: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将需要招标的所有项目进行分析汇总,根据实际进度要求合理安排招标的进度时间表。
  标段划分:合理的标段划分既是施工工艺的要求,也是合理安排时间进度的需要,同时也为以后的项目实施管理提供便利条件。
  例如此次招标代理项目的总进度计划中有以下几项工作:航站楼设计;航站楼桩基施工、桩基监理;航站楼施工、监理;航站楼钢结构施工、监理;幕墙施工、监理;水电安装、监理;设备安装、监理等。
  在拿到总进度计划以后,就要与招标方探讨标段的合理划分和招标进度安排。招标的时间流程为:公告备案审核1-2天,公示5个工作日,报名资格预审公示2天,招标文件备案审核2-3天,招标文件发放至开标不少于20天,中标公示3个工作日,一个流程下来即使很顺畅也需要40天左右,所以为了保证总工期要求,必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以上项目情况,应将航站楼施工、水电安装、设备安装由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总包施工,因此宜做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由于桩基施工、幕墙施工、钢结构施工专业性较强,且各单项投资造价较大,都可以单独标段进行招标。而全过程的监理从桩基施工到设备安装则可以做一个总的标段进行发包,这样更利于监理的一体化管理和衔接,同时也减少了各标段监理工作的交接配合和协调,更为以后的施工资料完整归档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版权声明:因本文均来自于网络,如果有版权方面侵犯,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