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及策略

来源:nylw.net 作者:孙珂 何琪 姬颖超 发表于:2010-08-23 11:30  点击:
【关健词】职校;法制教育;现状;策略
当前,职校生的犯罪率呈逐年递增态势,成为一大社会问题。因此,有必要根据职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倾向,有的放矢开展法制教育。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社会的建设,必然要求职校培养的人才在具备较强专业技能的同时,也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以满足社会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要。笔者针对当前职校法制教育现状提出了加强职校法制教育的有效策略。法制观念淡漠。自我约束能力差,是存在于部分职校生中不可忽视的现象。“熊猫烧香病毒”的炮制和传播,就是典型的例证。该案给全社会的警示是:虽拥有高超技能,但若缺乏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对社会将贻害无穷。作为未来现代化建设中重要方阵的高职人才,法律素质既是作为合法公民必备的基本素质,也是职业素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因此,从高职生身心发展的实际出发,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长期以来,法制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视法律知识的灌输。忽视对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培养的问题,似乎法律知识的多寡等同于法律素养的高低。其实。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应当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
  一、职校法制教育现状
  (一)职校法制教育存在盲点
  当前,职业学校虽然都开设了《法律基础知识》课,但大多数学生只重视专业课的学习。忽视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学生普遍认为《法律基础知识》课就是政治课,根本不想听,甚至很反感。《法律基础知识》课涉及面广,缺乏系统性,教师对各部法的教学无法面面俱到,停留在照本宣科阶段,很难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再加上职校学生缺乏学习法律的自觉性,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够,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一些模糊乃至错误的思想认识,所以导致学生普遍把法律基础课的学习视作被迫接受的任务,只为了完成学分而学习。
  (二)职校“重专轻法”的现象突出
  职校由于面对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竞争,在课程设置和平时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更多的是关注对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甚至部分学校提出“文化基础课要为专业课服务、让路”的口号。由于时间、学制等方面的限制,在过于强调“专业课”的同时,便忽略了文化基础的全面提高。很多学校限制了文化课基础课的课时甚至在某些专业取消了作为德育必修课的《法律基础知识》课。职校法律基础课形同虚设,无法起到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学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仅仅停留于做几场法制讲座、看看法制图片而已,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二、加强职校法制教育的有效策略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价值观
  职校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当今社会,青年学生面对着各种思想的冲击和物欲的诱惑,如缺少正确的思想政治教育,就极易迷失方向,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职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不能消弱,只能加强。首先从组织体系上,要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协调行动的立体教育网络。其次,是建立切实有效的政治思想工作制度,从爱国主义教育入手,加强人生观教育、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自觉抵制社会上消极因素的不良影响。
  (二)加大法律基础课教育力度,注重法制教育实效性
  职校学生处于生理和心理逐渐成熟的阶段。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自我控制能力都还有待加强,还存在着喜欢表现自己和容易冲动的特点,容易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误入歧途。因此应加大法律基础课教育的力度,使法律课的教学当成对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法律课教师也应通过学习提高法律专业知识水平,教学中注重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针对职校学生常面临的情况,将法条法义与具体案例相结合,注重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教师应针对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状况,纠正他们错误的认识,提高法律意识。例如,有些受外界不良影响的学生认为敲诈同学、私拆他人信件等行为只不过是过激玩笑,不违法;打架斗殴是个性的体现,顶多赔个医药费,不算违法等行为。根据调查,中职生的违法行为多数是由上网、盗窃、旷课、离家出走等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这要求教师授课时要利用学生生活中常遇到的、耳熟能详的涉法问题和案例提出问题,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掌握法律基础知识的程度,另一方面也使学生自己意识到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以及认识学习这门课的必要性,从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调动学生的学法兴趣。
  (三)把法制教育作为法律知识教学的重要内容
  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实践,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当然,法律知识教学是法制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两者有着重要区别,法律知识教学不能代替法制教育,知法者并不一定是守法者,知法是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现在知法犯法青少年大有人在,有两点可以说明,一是模仿犯罪,不少青少年模仿影视小说中罪犯的犯罪方法和手段实施犯罪;二是反侦查,比如作案时带手套,伪造证件,破坏现场等等。所以,把传统学校德育中的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质养成已是现代学校教育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田先东.关于职校法律基础课教学现状的思考[J].职业, 2009, (23):85-86.
  [2]寿晓燕.中职校法制教育困境、成因及对策初探[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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