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转型如何跨过这道“门坎”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梁哲 陈振坚 发表于:2012-04-21 12:0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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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9月21日,广东汕尾乌坎因征地赔偿、村委财务、村干部换届等问题引发村民上访,爆发广受中外媒体关注的乌坎事件。最后,广东省委工作组派驻乌坎,提出“民意为重、群众为先、以人为本、阳光透明、法律唯上”五个原则,事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2011年12月20日,广

 先后发生在汕尾、汕头的两起大型群体性事件,因得到中外媒体的高度关注而闻名,亦因媒体的关注而得到妥善、圆满的解决。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的重大变革,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民众维权意识和民主意识逐渐提高,各种矛盾和利益诉求往往更复杂,更容易激化,一旦处理不恰当、不及时,很容易引发新一轮的不稳定因素。近年来,中国群体性突发事件频发,导火线、表现形式以及手段方式日趋多样化,成为影响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发生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海门、乌坎事件仅仅是中国众多群体性事件中的缩影,中国社会转型如何跨过这道“门”和“坎”,从而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必须面对和破解的难题。
  一、正确认识群体性事件
  能否正确认识群体性事件,是正确对待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前提。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对乌坎事件的成因分析如下:乌坎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必然性,这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忽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矛盾积累的结果,是我们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必然结果,在经济发展方面比较“硬”,社会管理方面却偏“软”。汪洋对乌坎事件的认识和定性,可谓是鞭辟入里、说到本质。
   对于群体性事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要分清事件的根源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还是政治问题,而不是一概将其贴上“政治化”的标签。在事件的处置上一旦将群体性事件贴上“政治化”标签,转圜的余地和空间就不大。从近年来中国爆发的群体性事件来看,绝大多数属于农村征地拆迁的土地问题而引发。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王长江称乌坎事件体现了利益平等的博弈过程,并进一步解释,博弈是完全平等的,相比“对话”是一个进步。一个民主现代的社会,不同利益之间的博弈是不可缺少,躲也躲不过的。没有这个观念,往往就会用非此即彼、非对即错、非正确就谬误的观念处理问题,而事实证明,用这样的观念处理问题,没有一个成功的。
  因此,在民主思潮蜂涌的今日,我们应充分认识到人民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的觉醒,充分认识到大多群体性事件的本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从而为我们发现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提供一个科学、理性的参考模本。
   二、群体性事件原因探究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给党的执政带来前所未有的考验。我们从乌坎事件和海门事件出发,可以发现一些共同的规律,为预防群体性事件提供思路。
   1.缺乏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在现代社会,让不同社会的群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可以有效缓解社会中的不满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制胜的法宝。然而,长期以来,民众利益被忽视,官与民争利,基层官僚作风严重,使得底层民众找不到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从而使得矛盾没能及时获得合理宣泄,导致一些人民内部矛盾逐渐转化为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
   2.基层民主建设严重落后。我们在法律上赋予村民自治的权力,并且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予以保障。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层民主被架空,基层民主被严重践踏,村民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薛昌任乌坎村委书记长达41年之久,村委财务不公开,村干部换届选举不公正,是乌坎事件爆发的主要原因。
   3.基层腐败侵蚀农民利益。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王至元教授称,我们看到乌坎事件的发生和矛盾激化,主要是因为少数村干部严重腐败而滥用权力,大量侵吞了村民集体的土地权益。据报道,乌坎村委书记薛昌连任此职长达41年之久,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竟将村里的几千亩土地陆续贩卖出去,卖地所得达7亿多元,而给村民的补助款只有550元。基层腐败蔓延,直接受到侵害的就是底层农民。长期受到欺凌、压制的农民,内心的不满情绪势必会积压,因此,乌坎事件的爆发凸显基层腐败的严峻形势。
   4.忽视漠视民意民情。胡锦涛书记对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的论述一针见血,他说当前我党执政的最大危机在于脱离群众。这是胡锦涛主席站在中国社会的现实国情所作出的精准概括。海门事件的发生,根源在于当地党委政府的决策没有认真听取民意、获悉民情,最终导致当地民众反对而发生聚集堵路事件。
   三、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在中国社会转型向纵深迈进的过程中,群体性事件频发,不但扰乱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弱化党的领导,危及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因此,我们必须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从乌坎事件和海门事件中获得教训和启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道路;始终坚持以民生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保持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和血肉关系。
  1.畅通诉求机制,打造利益诉求平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新时代群众的新诉求,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机制,建立畅通有效的平台,及时掌握民众诉求的表达方式,让民众的诉求表达更便利,更简单。此外,我们要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在信访制度上取得新突破,及时解决涉及民生的难题,要有敢于面对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勇气和能力。
   2.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发扬基层民主。从乌坎事件可以看出,农村的基层民主不健全甚至缺失,农民的利益就会受到随意践踏,村民自治就会沦落为少数村干部统治。因此,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既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题中之义,也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基层党委和政府要充分保障村民自治的权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扬基层民主,提高基层民主水平。
  3.严厉惩治腐败,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基层腐败危害尤甚,特别是村官腐败,会直接损害政府形象,削弱党的领导。农村基层在征地拆迁、退耕还林、计划生育、粮食补贴中,由于缺乏有效强力的监督,很容易因村干部的腐败行为侵害农民的利益。我们要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通过治理腐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从而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此外,还要大力扎实推进 “大学生村官”战略,从根本上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
  4.坚持群众路线,提高决策水平。一个地区的发展与改革,稳定与和谐,必须紧紧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是历代执政的古训,我们必须相信群众,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涉及到重大民生工程,应当举行听证会等形式,虚心听取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意见,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从而取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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