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大批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务工,同时因为受到教育、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很多农民工不得不将自己的子女留在偏远的农村,托付给自己的亲人甚至邻居代管。由此便催生出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子女。由于长期不能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缺乏应有且必要的情感交流,导致留守子女心理缺失。加之受到不良思想与文化的冲击,留守子女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构建和谐农村背景下,如何预防与控制其再次犯罪,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留守子女犯罪的特征入手,试图寻找解决留守子女犯罪的对策。
一、农村留守子女犯罪特征
农村留守子女这一特殊群体,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注定其犯罪特征的非常性。就其犯罪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犯罪类型多为冲动突发型
由于严重缺失亲情抚慰,其犯罪往往表现出没有计划,随意性强,很少顾及后果,手段也较野蛮残忍。
(二)模仿特征明显,手段花样不断翻新
一部分影视为吸引观众,对黑社会性质、恶势力团伙犯罪进行大量报道,对犯罪动机、作案过程进行过分详细的描述。这给一些未成年人提供了模仿、学习的条件。
(三)团伙犯罪突出,破坏性大,打击难度大
由于留守子女心态不稳定,自控意识较差,容易被感染而形成共同作案,且很容易结成犯罪团伙,具有随时纠合的特征。
(四)流窜犯罪严重,犯罪低龄化、低学历
其中文盲、小学学历与初中学历者占有大幅比例。
二、农村留守子女犯罪成因
留守子女群体犯罪所表现出的与成年人犯罪之不同特征,说明了农村留守子女犯罪现象产生的原因的特殊性。
(一)从心理角度分析
从心理角度分析,农村留守子女犯罪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法律意识的淡薄。由于法律教育的缺失,在他们心里没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没有考虑过这样的事情是否违法,更没有想过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2、好奇心理的驱使。好奇是未成年人的天性。由于他们的社会经验不足,是非判断能力弱,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缺乏良性的诱导,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3、盲从心理的驱使。由于年少不更事,缺乏辨别是非能力,往往不加区分地去模仿影视中帮派活动的形式,结伙犯罪。有的则由于受到成年犯罪人的教唆、诱导与胁迫,稀里糊涂地走上犯罪道路。
4、冲动心理的驱使。留守子女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同时缺乏良好的人生与道德观的教育,遇到不顺心易感情用事,容易有强烈的挫折感和报复感。
(二)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
引发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以上只是从心理学的角度予以剖析而已。然而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农村留守子女犯罪的原因还应包括如下社会因素:
1、家庭环境的影响。父母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地打工,严重缺乏与子女的情感沟通,导致父母在平常生活、劳动和学习过程中对子女言传身教作用无法正常发挥,留守子女每天生活和情感上没有依靠,长此以往,留守子女的保护、尊重、安全和爱的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抑或得到不当满足。而这种情形越多越持久,对小孩心理破坏的概率就越高,从而抑制子女正常的情感发展,最终形成冷酷、粗暴、极其敏感和极端自私、具有攻击性等不良心理定势,为日后走上犯罪道路埋下隐患。
2、学校教育的缺失。学校是培养人健康成长的地方,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对家庭教育的不良影响起到弥补和矫正的作用,但是学校教育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缺陷和失误,在目前绝大多数学校只片面追求高升学率的情况下,过份重视学生的文化知识的学习,而忽视了对学生的情感和价值观的教育,更忽视了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教育、忽视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其养成健康高尚的人格。同时由于农村教育环境的不足,许多老师本身素质不高,处理学生的方式过于简单粗暴,不顾及学生的内心感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人格侮辱,使学生产生厌学的情绪,更严重的产生对社会的逆反心理,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3、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马克思说过:“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主导下,各地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赌博、打架,盗窃等不良的社会现象在农村青年中大量存在,留守子女的朋友圈子比较窄,很容易受到周围不良青年的影响,各种充斥着暴力、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网络游戏等等未成年人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腐蚀作用,不良的社会环境催促着农村留守子女犯罪动机与犯罪意图的形成。
三、预防与控制农村留守子女犯罪的对策
贝卡利亚曾说“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高明”。如何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子女犯罪,笔者认为应走综治之路,实现家庭、学校以及社会齐抓共管,把留守子女纳入到有效的监管体系,使他们真正得到关心与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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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加强法制宣传与教育
留守子女犯罪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法律知识的欠缺和法制教育的缺失,要预防留守子女犯罪,当然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的规范性指导作用。要在留守子女中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全面加强对他们的正面引导,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促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与行为方式。但是需要采取形式的多样化,除了单纯的宣讲案例和普通的法律常识普及,而应当努力使社会公众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对农村留守子女而言,可结合其具体实际,在就读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展播法制宣传片,常态配置法制校长,通过参加旁听审判、监狱及组织模拟法庭等生动学习方式,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并完善家庭教育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不仅是人们生存的基本环境,而且也是人类个体走上社会的最早最重要的形式。家庭环境与家庭教育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留守子女的健康成长。家庭环境是影响少年儿童心理和行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德国著名教育家福禄贝尔曾说道“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操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手中”。可见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因此要对留守儿童的监管者进行培训,让他们重视对留守子女的思想教育,留意子女的心理变化,及时进行疏导。加强对留守子女的亲情教育,让他们学会在自理的同时学会感恩,学会正确的处理问题的方法和能力。(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