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球气候治理成为新研究热点
2009年备受期望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没有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国际气候制度遭受了重大挫折。之后,2010年的《坎昆协议》、2011的"德班平台"避免了气候制度的一败涂地,多边的国际谈判得以延续,并在2012年和2013年的气候谈判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联合国机制下的政府间多边协议模式的有效性仍然备受质疑。对此,各国学者在既往国际气候制度研究的基础上,试图利用新的视角、新的理论、新的方法来认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形势,解释人类行为与气候制度间的辩证关系,为气候制度设计合理可行的方案。而"全球气候治理"就是这样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一)"全球气候治理"研究文献数量徒增
2010年以来,以"全球气候治理"为研究视角或主题的文献数量明显增加,"全球气候治理"已然成为国内外国际气候制度研究的热点和焦点,且理论化趋向明显。据谷歌学术搜索结果显示:2010年,以"全球气候治理"为主题或题目的英文研究文献数量分别为24篇和12篇,比2009年增加了100%和500%。从中国知网国内文献检索的结果看,2010年之前,以"全球气候治理"为主题公开发表的文献可谓凤毛麟角, 2010年,国内以"全球气候治理"为关键词和题名的文献分别从2009年的0篇激增到23篇和8篇,全文中出现"全球气候治理"一词的文献则超过了历年总和的两倍强,高达90篇。
(二)"全球气候治理"涵义辨析
"全球气候治理"研究目前尚处于发展过程中,并未形成完整的、清晰的、统一的学术界定。在2009年前的文献中,"全球气候治理"多指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国家行为体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而采取的集体行动 。在2010年以后的文献中,"全球气候治理"成为上述转变的"代名词",多指"超越民族国家的全球治理" ,是包含主权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在内的,多层次的、分散化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治理行动 。
二、全球气候治理研究的问题向度
哥本哈根气候峰会后,国际气候政治的重大转变引发了国际气候学界"全球气候治理"研究热潮。其中,一些新的重大问题被提出来:
(一)全球气候治理中的非国家行为体(Non-state)
在国际结构"解构"下,学界开始以气候变迁议题作为适用的分析主轴,对非国家行为体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形成、机制、作用和影响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旨在更好地认识非国家行为体如何促进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的良性互动,来弥补主权国家在推进全球气候治理时的不足之处。王金梅认为,非国家行为者更能以维系国际社会正义、抑或全球生存利益为主要目标协助谈判,成为实现国际气候治理目标的重要一环 。陈淑蓉认为知识社群利用提供客观的知识证据影响国际谈判内容和议题的进程 。Frank Biermann认为,新兴非国家主体"在政府间机制外的跨国机制、公私合作机制和市场机制等新的治理机制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
(二)全球气候治理的结构变化和重构
哥本哈根气候峰会后,欧美学界开始将目光转向对全球钱气候治理结构的研究上,通过分析全球气候治理的结构形成、特点、变化、因素、影响等问题,旨在改革或者重建全球气候治理的结构。例如,Frank Biermann分析了全球气候治理结构特点,认为其是垂直的超国家、国际、国家和地方等不同的规则制定和执行权威层次不断细化和分散化(多层次治理);且是水平的不同规则系统并行作用(多极治理) 。Michele M. Betsill认为结构是治理的元层次,并指出全球气候治理结构的分散化趋势 。Fariborz Zelli认为全球气候治理结构是碎片化的,表现在它包括不同机构、机制和其他形式的原则、规范、管制和程序,它不仅指那些以应对气候变化为主要任务体系(如联合国气候机制),还指那些涉及气候变化但主要关注别的问题的体系 。Harro van Asselt对从国际和一国内两个层次对分散化治理结构进行了分类,并分析了国际、一国内分散化结构的优势和弊端,以及这种结构对全球气候治理的影响。Cinnamon P. Carlarne发现随着国际安排上升到全球治理,并且密度和范围不断增加,学者们越发意识到个别制度安排的治理行为经常重叠或相互补充。作为一个特别的议题,治理被认为是在一个或多或少的水平结构体系中各种相关制度互相作用的结果。由此,学者们逐渐转向对"机制复合体"(regime complexes)、"制度复合体"(institutional complexes)和治理"架构"的探讨 。
(三)全球气候治理的有效性
面对传统国际气候制度的在执行中的困难,有效性问题成为全球气候治理研究的热点问题。围绕这一问题,研究者试图从两种进路展开讨论。第一种是传统的"国内-国际",即将气候治理作为"自变量",以各国气候政策、立场对全球气候治理效果的影响分析为主题。李惠明将15国聚类为欧盟气候变化政策的积极"领导者"、"拖后腿者"、处于中间地位及情况较复杂者 。傅聪从动机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解读促使欧盟致力于领导国际气候谈判的深层原因 。第二种是从"国际-国内"视角来讨论全球气候治理效果问题,将气候治理作为影响行为体政治、经济、社会的"自变量",研究其对一国国内政治、经济、社会的,包括衍生出的"制度内嵌"、"规则内化"和"规范传播"等问题。例如,马建英从"从跨国性的规范和制度力量、非政府组织、跨国利益集团、国际经济、全球化、国际政治体系等视角来探讨国际因素的内化现象" 。谢婷婷以美国推出《京都议定书》为例,引入"行为体策略"概念,分析了国际规则内化过程中受阻的形式和原因 。
三、全球气候治理理论发展
作为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全球气候治理研究具备了不同于国际气候制度的新的问题向度,需要相关理论的新发展给予支撑。
(一)国际政治学理论
在传统的国际气候制度研究中,特别是国家参与国际气候谈判的立场分析上,国际政治学发展出了丰富的国际关系理论,其中代表理论单一理性人模式、国内制度模式、社会学习和理念模式及"双层次博弈模式"。随着全球气候治理实践的推进,有学者通过引进新变量、新视角对原有的理论进行了补充或改造 。有学者在原有国际关系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建立新的分析框架 。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