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义务历来都是相伴而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它的产生也需要有相对应该的义务与它相伴面生,需要有义务去进行保障,所以产权作为一种权利,也应该有相应的义务主体承担义务去保障产权的顺利实施,但是权利与义务又是相对的,要达到二者的均衡,要保障最基本的正义,才能使产权更好的被人所接受,也才能使产权更好的得到实施。产权作为当代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权利,与正义之间的矛盾也不是轻易能够调和的。
一、产权与正义的基本介绍
产权作为一个新的经济范畴,它正式被纳入经济学体系是始于 1960年西方产权经济学派创始人 R·科斯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这一经典论文的。产权是由交易引起的,是经济生活中权益的综合。在给定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揭示产权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对一个社会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所起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产权的经济功能日益凸现,而要使产权充分而又正确地发挥它对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就少不了正义的调整与规制。
产权作为从西方学来的一个概念,其含义在西方就不是十分明确,综合当代中国学者对于西方产权概念的接受与理解,大致可以总结为:产权是具有行为性的一种权利,是一种通过权利人的一系列行动而获得的利益的一种权力,而且产权更多的反映着经济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财产权益的关系;它是经济生活中行为主体基于一定的财产权益而形成的一种权、责、利的一种明确的关系,且是一种得到社会承认并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
而产权要想得到法律的保护必须得到社会的认可才能调和法律预期效果与其可接受性之间矛盾;而正义是变幻莫测的,具体到经济生活中经济上的正义即是社会的正义,而产权作为经济生活的基础,产权的正义即是经济正义的根本。
二、产权与正义之间的关系
产权权责的明确是正义对它的约束;产权保护上的严格,是正义对于产权的诉求;产权流转的顺畅是产权流转正义的表达;以人为本,是产权价值的正义体现;归属的清晰是产权归属的正义的前提。二者关系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去理解,
(一)产权与正义之间的相互促进关系
在当代经济生活中正义与产权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为了促进经济的良好、快速的增长,是保障正义的基础,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又是离不开产权的保障。产权的明晰可以对于个人即得利益进行确认,从而可以充分的保障个人的经济权利自由,使得个人对于经济效益的追求达到其所能达到的最好的境界,进而促进个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个人利益达到最大化后,在整体上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快速有效而又良好的增长。因此产权对于经济的发展,对于正义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正义作为一种大多数人所认可的一种观念,是以时代为背景,以经济的发展作为其存在的基础 ,是与人类文明的进程相伴而生,相伴成长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之间的联系,使得正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面貌,而每个时期的正义都有着自己得以存在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而怀着正义的理念去对产权进行确认,可以使产权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也就是在制度上为产权的实现提供了思想基础与制度的保障,可以保障产权制度更易被社会公众,从而更好的保护权,保护个人的自由。
因此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二) 二者的矛盾关系
法所追求的价值有:正义、自由与秩序。产权为法所确认,得到法的保护,自然要追求法的这些价值,它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为法法律所追求的一部分人所特有的权利上的自由,在法治化进程中的今天,虽然法的价值是以追求自由为最高目标,但是离实现正义与自由还有很大的差距,现在能做到的仅仅是在保护秩序的基础上来有选择的追求正义实现自由,因此一些权利在行使的时候不可避免的将会与正义与自由之间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
有权利就有义务,为了保障权利必须限制义务,在巩固产权制度的过程中,必然为了经济秩序而去牺牲自由,牺牲正义,因此正义与产权又有着其不可调和的矛盾关系。
三、产权与正义对当代社会发展的意义
在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要保障经济快速的发展,要保障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就要在将正义这种抽象的意定化的概念用一种现实存在的方式去表达出来,具体来说就是产权制度的正义、产权正义。
为什么要求产权制度正义?勿庸置疑,它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是构建和社会的基础,在解决资源配置与公平分配问题上起着关键作用。是调和正义与产权之间矛盾,保障二者能够协调发展的手段。正义的产权制度能够保障经济可持续的快速增长 ,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法的其他方面的价值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而良好的制度也能够促进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而不同的时代对于正义的理解是有着很大的区别,又由于正义是存在于人心中的一种观念,因而应该用一种制度化的东西去展示它,应该从制度的正义从程序的正义去充分保障产权,而制度的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是实实在在的正义。
在经济正义日益成为社会正义主题的当代作为经济生活中的一项基本权利,产权对维护人的生存要求无疑是基础性的。必须要结合中国的基本国情性以马克思主义产权思想为指导,用“合于正义”的产权价值观,构建出合乎正义的产权制度,平等、正当、严格的保护产权,才能彻底改变产权与正义更加协调的发展,才能在保障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实现以人为本,实现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实现法的正义与人民的自由。
作者简介:陈家,1980年6月生,浙江台州人,辽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