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现状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历史文化传统等深层次原因,我国现行医保制度按覆盖人群设计,呈现二元化、碎片化特征,城乡发展极不平衡。在城市有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农村有新农合,再加上尚不完善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构成“三基本一救助”四板块式的医保制度体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城镇所有从业人员的一种强制性保险,其保障方式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城镇非从业人员的一种自愿性保险,其保障方式是社会统筹,缴费基数由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共同构成,不建立个人账户,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缴费年限与报销比例挂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农村纯务农人员的一种自愿性保险,其保障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缴费基数由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共同构成,每年个人账户计入一定费用,支付个人门诊产生的费用,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社会医疗保险方面,城乡不同人群不同医疗保险的保障方式、缴费金额、缴费年限、保险待遇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享受待遇最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次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和享受待遇最低。
二、我国社会医疗保险运行中所产生的问题
首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加快,人口结构也发生快速变化,参保人员的身份经常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中发生转换,但从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看,在设计初,均未考虑不同人群不同险种之间相互转移的通道,各项基本医保制度之间却缺乏统筹衔接的路径,导致参保人员因工作、居住地或身份变化保险关系转移时缴费年限无法衔接,医保制度就面临难以衔接的境地。比如说,很多进城居住或打工的农民在农村已经参加了新农合,进城后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民工住院医保,在农村的缴费年限不算,此政策违背社会保障公平原则,损害了农民参保人员的利益。如果在转接中完全认同新农合的缴费年限,一年抵一年,会对城市的医疗保险带来冲击,也是一种制度不公平,这种问题同样出现在居民和职工医保制度转接中。不同社会人群拥有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因政策差异太大,且制度完全分割相互不衔接,影响了劳动力跨职业间的流动,影响部分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也加剧了社会人群之间的贫富差距。
其次,不同险种设计是对于缴费年限有不同规定,这也进一步导致了难以衔接的问题。例如就城镇职工医保来说,有的统筹地区在规定有累计缴费年限和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同时,又规定在城镇职工医保启动前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这样老职工依据自己参加工作的时间长短确定了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而城镇居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因没有在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如果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管年龄大小都得缴至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和最低实际缴费年限。
第三,制度设计割裂不衔接,导致一人参加同一险种多种保险形式的问题。如农民工在家务农时参加了新农合,进城后又参加了农民工住院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一人参加多种不同保险形式,同时在两地缴费,具备农村和城镇两种保险身份,导致生病后的待遇享受问题。既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利益,又导致管理混乱。
最后,我国老龄化趋势日渐明显,异地养老人员逐步增多,但是异地就医管理却限于体制和机制障碍难以取得突破。加之老年人群属于生病多发群体,生病后往往需要高昂的医药费用,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险机制确实给老年人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早晨造成很大的困难。
三、对于城乡医保衔接的想法
由以上问题我们看出在城乡不同人群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建立起可互转的制度在必行。
多数专家学者也认为,未来的医保改革和实践中,必须考虑消除城乡差距,逐步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医保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学术界主要提出了以下三种方案。
一是李迎生设计的“有差别的统一”的“城乡整合”模式:在制度形式实现城乡统一的情况下,具体给付标准可根据城乡、地区生活水平差异的实际而有所不同。二是郑功成从动态角度将医保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步骤分为三阶段:第一步多元医保制度覆盖全民并实现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并轨;第二步城镇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进一步整合,形成区域型统一的缴费型医保制度;第三步全民健康保障制度建成,城乡之间的公共卫生事业与医保水平差距基本消除。三是王根贤提出的基本医保“二步走”模式:第一步实现由城镇全民社会医保和农村全民社会医保组成的城乡复式全民社会医保模式;第二步是城乡一体化的全民社会医保模式。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郑功成的模式较具备可行性。首先将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合并,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且鉴于城乡居民收入差异,借鉴新型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整合的模式,可设计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与模式,只在缴费档次和待遇档次上有所区别,将城乡居民医保分为多个档次,待遇档次随缴费档次而确定,供城乡居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进而与职工医保整合,最后实现基本医保制度的全覆盖。现阶段应构建城乡医保制度衔接制度,应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测算出城乡不同人群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中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缴费年限的折算,来确定一个不同人群不同医保的换算点,让不同险种的缴费年限能够科学转换,同时提高统筹层次,使保险关系能够真正实现转移。要因地制宜,统一筹划,兼顾与协调好各方关系,在实现“广覆盖、分层次、有差别、可持续”的覆盖城乡的医保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分层次、分人群、分区域、分阶段地促进城乡医保制度的衔接,最终实现城乡医保一体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报告[C].中国社会保障论坛2008年年会,2008.
[2]向春玲.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一一重庆市城乡一体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调查[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9,13(2).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