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在中国社会上曾经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无论是从中国的法律层面还是社会层面来说,都让人们产生了不少的思考。尽管此案已经过去有一些时日了,但是它们的研究价值却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少,一个又一个新的问题不断涌现,促使我们不断产生新的思考。前几日,记
作者简介:蒲玲,西南交通大学政治学院,研究方向:刑法。
一、药家鑫案概述
2010年10月20日晚11时许,在西安音乐学院钢琴系就读的大三学生药家鑫,驾驶小轿车看望女友后,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附近时,撞上了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女服务员张妙。药家鑫随手将副驾驶位置上装有一把长二三十厘米的单刃刀的背包带下车查看,发现张妙正倒地呻吟,并在记其车牌号。药家鑫怕遭受张妙事后无休止的要钱纠缠,便从包里取出尖刀,连捅张妙数刀,后弃刀驾车慌忙逃离现场,致使张妙当场死亡。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交代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张妙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
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月25日,药家鑫的父母首次和受害人张妙的父亲见面,当场下跪道歉。被害人家属拒绝了药家鑫父母给的3万元的赔偿,只拿了15000元的丧葬费。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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