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1、国外碳金融的迅速发展。
全球气候变暖是世界面临的最重要挑战之一,与此相应,在英国政府2003年能源白皮书中首次提出的“低碳经济”概念迅速获得了世界的认同。虽然早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署发布的《银行界关于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中就明确提出,环境保护应当置于银行金融决策的核心位置,但由于自身的运作并不直接涉及碳排放问题,金融业曾经一度置身于气候变化问题之外。然而随着低碳经济概念的推广,这种状况逐渐改变了。一方面,公众对于金融业在环境问题上的消极态度表示不满,另一方面,低碳经济也给金融部门提供了巨大商机。
由此,“绿色金融”概念应运而生,它的一个具体化就是“赤道原则”,也是一套旨在决定、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而确定的金融行业基准,自2003年诞生后至今,赤道原则将相对模糊的绿色金融概念变成了可操作的具体规则,已成为国际金融业的一个行业惯例。
随着绿色金融的发展,人们逐渐开始用更加具体的“碳金融”来表达相关活动,即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款等。
通常来看,国际范围内的碳金融活动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碳交易”市场机制,包括基于碳排放配额的交易和基于项目的交易。二是机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资本介入的碳金融活动。三是碳排放期货、期权市场,尤其是《京都议定书》签订以来,碳排放信用之类的环保衍生品逐渐成为西方机构投资者热衷的新兴交易品种。四是商业银行的碳金融创新。在初期,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的常见途径是为碳交易提供贷款支持和中介服务,此后则逐渐发展出多种方式,包括设计和提供各种碳金融零售产品,以及为企业直接提供融资服务。
在发展碳金融业务方面。国外许多机构做出了有益的创新尝试(见表1)。
2、中国碳金融的发展现状。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且面临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恶化,中国在维护生态安全与发展方面担负着巨大的责任,也已经承诺要承担一定的国际减排义务,因此,碳金融在中国应该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迄今为止,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主要在境外展开,而国内金融业进行的碳金融活动,主要是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的各类相关业务。2008年初,中国银监会发布《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环保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至此,“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三大措施的基本规则都初步落实,标志着中国的碳金融制度初具框架。其中:“绿色信贷”重在源头把关,对重污染企业釜底抽薪:“绿色保险”通过强迫高环境风险企业购买保险,旨在消除污染事故发生后“企业获利、政府埋单、群众受害”的弊端;“绿色证券”则对试图上市融资的企业设置环保门槛,并通过环境信息公开的手段,对公司上市后的经营行为加强监管。
实际上,国内碳金融活动的核心内容。一直是银行开展的绿色信贷业务。随着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不断出台,银行业对绿色信贷也更加关注。总的来看,在绿色信贷政策实施后,一方面,许多违法企业已难以得到贷款,另一方面,在推行绿色信贷的过程中,商业银行依据国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和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的企业或机构等,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利率手段,从而有效地扩大了这些行业或企业的发展空间,对于中国的银行来说,已经逐渐认识到自己的环保责任。同时,发展绿色信贷对银行也大有裨益:一则,可以降低银行的潜在风险,因为如果企业由于环保原因被停产或关闭,会大幅提高银行的信贷不良率;二则,绿色信贷项目将为银行带来更大的社会影响力,是金融机构市场营销的有利手段之一:三则,绿色信贷本身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是未来银行业竞争的重要利润增长点。
由于绿色信贷的概念还存在模糊,而且当前在统计银行贷款投向时,也并未对“绿色贷款”单独进行统计,因此还难以判断这一市场的规模。当然,尽管绿色信贷的重要性不断增加,但在银行信贷总规模中的比重仍然较小,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绿色信贷发展的外部环境仍未建立起来。此外,在目前的政策和监管体制下,商业银行不被允许直接投资于低碳经济项目,也不能在国内外市场上进行碳交易排放权的买卖,这样,银行参与碳金融的现实切入点,除了绿色信贷业务之外,还有对参与碳排放交易的项目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具体而言,国内银行可以利用其在国际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方面的优势,为企业联系境外潜在的CERs(Certifieated Emission Reduction,核准后的减排量)买家,或者协助企业合理规划项目的资金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另外,国内银行也可根据政策及市场环境,推出与碳排放等指标挂钩的理财产品。事实上部分国内商业银行在此方面已经有所突破。
总之,可以预计绿色信贷将成为中国金融业支持低碳经济的主要途径,而影响绿色信贷发展的因素也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商业银行自身对低碳经济的理解和重视,二是政府政策的引导与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二、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创新:以兴业银行为例
众所周知,金融部门是中国经济转轨当中相对滞后的领域。金融企业仍把“利润最大化”作为自己的经营理念,尚未普遍接受社会责任意识,这也是导致绿色金融理念在金融业推行缓慢的重要原因。在此背景下,2008年10月31日兴业银行正式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就显得极为引人注目。
兴业银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
此后,兴业银行对节能减排贷款进行了大胆创新。推出了多种新型的产品模式,覆盖了能源生产、能源输送、能源使用等各个环节。这些节能减排贷款模式突破了原有企业贷款注重担保条件、期限较短等固有缺陷,降低了贷款门槛,拓宽了贷款期限,使贷款期限最高可达5年,并可根据项目的实际现金流,而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对于那些缺乏抵押品的中小企业来说,这些创新较好地解决了它们的融资难题。具体来看。兴业银行进行的绿色信贷业务创新主要包括如下类型。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