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王品旺 发表于:2013-07-29 23:59  点击:
【关健词】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成效
摘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一直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和农村工作的难点,也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重点领域。近年来,松阳县根据当地“三资”管理工作的实际,通过建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等措施,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效办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规范化监督管理一直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和农村工作的难点问题,也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重点领域。近年来,浙江省松阳县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针对部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纠纷隐患较多,资产资源发包随意,保值增值缓慢,挥霍、挪用、侵占农村集体“三资”现象和有关农村集体“三资”信访案件、农村党员干部经济案件时有发生等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筑起了源头防范、操作规范、信息预警、基础保障、责任追究“五位一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基本做法
  (一)健全组织
  不断完善、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在原村级财务代理中心的基础上,县级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乡镇、街道也相应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三资”中心)。农村集体“三资”在所有权、使用权、得益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村经济合作社与乡镇、街道“三资”中心签订委托协议,由乡镇、街道“三资”中心代理。
  (二)完善制度
  紧扣农村集体“三资”运作过程中的资金流进流出、资产资源流转承包等重点环节,2008年至2013年松阳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松阳县村级招待费管理若干规定》、《松阳县村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13个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农村集体在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收支结报、票证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资产资源发包、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财务人员管理、“三资”公开、民主理财、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要求,逐步实现了制度管人、规范管事。
  (三)规范程序
  以资金管理为核心,规范设计、实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各项工作流程。一是规范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全面实施村级财务会计、出纳“双代理”,对村级集体财务进行规范化、电算化、网络化管理。二是规范村级财务收入、付出程序,收入必须全额缴存村集体账户,严禁坐收坐支,付出票据实行村主要干部联审联签,每张付出票据必须经过经办人签章、审批人按权限审批、村监会审核盖章等手续后,再由村报账员到乡镇、街道“三资”中心办理结算报销手续。三是规范资产资源购置与处置流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项目发包等重大“三资”事项“征询、预算、审核、决策、备案、公开、招投标、跟踪、验收、审查”等管理操作流程。
  (四)创建信息与监管平台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优势,不断充实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数据库和资产资源台账,松阳县开通了县、乡(镇、街道)、村三级联动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全县19个乡镇、街道“三资”中心都配备了电脑、扫描仪、照相机等硬件设备,中心人员根据各村发生的业务,随时将资金收付账目、原始票据和资产资源变动情况录入“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了“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的实时更新。
  (五)强化监督
  一是强化民主监督。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和资产资源变动处置情况公开表要在每季度次月的20日前在村务公开栏上逐笔公示,重大“三资”事项随时向村民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二是强化审核监督。村监会、乡镇(街道)“三资”中心对集体“三资”事项实行实时监督,对各项财务收支票据进行事前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有权要求补办手续或不予办理报账。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松阳县农村审计站、乡镇(街道)农经站依据《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规定,对农村财务进行“三年一轮审”。四是强化网络监督。“三资”监管平台在县纪委、组织部、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的电脑上都设有端口,有关领导可对农村集体“三资”信息进行实时查询、实时预警、实时监管和实时反馈。五是强化检查监督。从2009年开始,县纪委牵头组织农业、审计、民政、财政等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每年对各乡镇、街道的“三资”管理工作进行2-3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由县纪委进行通报。
  二、主要成效
  (一)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使会计核算、财务收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等行为有章可循。集体资产“跑、冒、滴、漏”和闲置现象明显减少,保值增值和良性积累机制逐步建立,提高了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了资产保值增值,盘活了大量集体资源,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截至2012年年底,全县401个村村级集体资产总量7.78亿元,比2008年年底的2.04万元增加了281.37%,村均达到194万元;2012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7120.31万元,比2008年的5844.34万元增加了21.83%。
  (二)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把集体经济运营全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对“三资”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集体财务收支和“三资”变动情况逐笔向村民公开,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项目发包实行公开招投标,重大“三资”事项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要求实行民主决策、阳光操作,接受全体村民监督,农民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
  (三)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确立村民在“三资”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对“三资”的监督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中的漏洞,防止和减少了各种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资源、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实行资产资源和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杜绝了农村集体在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不良现象,从源头上防止了农村干部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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