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法律英语在语言学术语上,是指在法律范畴内各式各样的文书、商业资料中使用的英语。这些法律范畴内的文书有很多种,例如,协议,议案,发电,公约,合同,协定,备忘录,规章,规则,规范等。
法律文书的作用是向公民、法人和组织传达法律规范信息,它必须是最正式的文体。在准确性方面,法律英语通要是最精确的。正式性和准确性是法律文书最重要的两个特点。
在这篇论文中,我们会讨论法律英语翻译的三个基本原则。
二、三个原则
在本章中,我们会分析法律英语翻译的三个原则,分别是正确性,一致性和专业性。
(一)准确性
对于翻译者来说,“忠实”是最基本的一个原则。历史上,包括今天,很多成功的翻译家都谨记这个原则。毫无例外,准确性在法律英语翻译中是一条生命线。对法律英语的不忠实翻译会导致人们对法律的误解和困惑,甚至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和暴力。Henry Mellinkoff说过:“法律英语翻译者在翻译时应该是最有逻辑性的。很多作家期待他们的作品被忠实的翻译,以此让人们理解他想表达什么,但是为了保证法律的权威性,立法者中必须想到如果法律被不忠实的理解或翻译后的结果。”人们会寻找合同中的漏洞为自己逃避责任。犯罪分子也想法律被解释为对他们有利,从而逃过罪行。所有人都想从自己的角度来解释法律。(Process of Analyzing the Writhing Styles of Legal Document)
以一下面一段话为例:
The contents of contract should be agreed upon by the parties thereto and generally shall include the following causes.
(1)Designation or names and domicile of the parties
(2)The targeted matter
(3)Quantity
(4)Quality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协商并达成一致,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目标物
3、数量
4、质量
上文的翻译中有两处不太好。“agreed upon”应该被译为“协商”吗?“The suggested matter”是“目标物”的意思吗?这样的翻译就不够准确,没有明确的表达到原意。“agreed upon”的原意应该是经过协商而达到统一的意见,所以应该翻译为“约定”;而“The suggested matter”在法律英语中的准确译法应该是“标的物”。所以,更准确的版本应该是: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目标物
3、数量
4、质量
(二)一致性
“一致性”是指法律文书和关键词汇的一致。如果翻译者不坚持“一致性”的原则,法律文本的概念表达上将会出现无序和混乱的状态,这会阻碍法律的公正性和实施。
Henry Weighed,“Legal Text”的作者,他认为:“准确性和重复使用相同的词汇去表达同样的意义并不矛盾,翻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不应该害怕重复使用同一个词汇。为了避免重复而使用不同的词汇会导致很多句子被破坏掉。法律文书本身的特性使得使用相同的词汇表达很有必要,所以,法律英语翻译者在表达相同的意思时,不应该在词汇上有很随意的选择。”(Legal Text)
(三)专业性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行业的划分也越来越复杂和细致。在所有的行业中,法律行业对专业性有着很高的要求。首先在,法官和律师要法律方面拥有很丰富的知识和技能,同样,法律英语翻译者也是如此。因为法律英语翻译是法律专业和英语语言专业的结合。对于法律英语翻译者而言,同时掌握良好的语言能力和法律知识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准。
例如,“不可抗力”应该被翻译为“force majeure”,而不应该被翻译为“beyond human power”、“force controlled by good”或者““irritable force”;“包办婚姻”应该被翻译为“arranged marriage”,这是固定的表达方式,没有任何自由选择的余地。再如,专业性并不仅仅体现在词汇的选择上,同样还包括常用的习语,举行和句法。当然,列出所有的此类词汇是不可能的,下面是几个例子:shall,otherwise,subject,prejudice,for the purpose of,so on and so forth。这些都是法律英语翻译中固定的专业词汇,这就是专业性的要求。
因此,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英语翻译者,对英语汉语的语言能力的掌握,以及对法律知识的掌握都是必要的。优秀的法律英语翻译者还要掌握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技巧。
参考文献:
[1]Bryan A.Garner.Black’ Law Dictionary, 7th Edition[C].Eagan:West Publishing Company,1999.
[2]Mellinkoff,David:The Language of Law[M].Little Brown Company,1963.
[3]吴伟平.语言与法律——司法领域的语言学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