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大学生在参加勤工助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贫困大学生作为高校重要而又特殊的群体,他们目前存在的最实际的问题就是经济问题,由于经济上的贫困,给他们思想和心理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存在的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自卑心理。由于特殊的家庭环境和落后的生活条件,感到自己无能为力,贫困大学生往往缺乏自信,总觉得低人一等,对任何事情都没有信心,害怕别人瞧不起自己。过度自卑与强烈自尊的矛盾,使他们的心理出现了问题。
2.焦虑心理。贫困大学生在校期间,一边拼命学习,希望拿到高额奖学金,一边又寻找机会打工挣钱,希望为父母分忧、为自己解困。谁都知道打工必然会耽误许多宝贵的学习时间,这使得他们经常处在一种想打工又怕耽误学习,想学习又需要打工挣钱的矛盾之中。
二、做好勤工助学工作的有效方法和措施
2007年6月由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对勤工助学活动中的组织机构、学校的职责、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的职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及支付、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指示。许多高校成立了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对全校的勤工助学工作予以全方位的管理,也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积极的尝试。但在管理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死角,因此把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渗透到整个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尤其是用工环节是非常可行和有效的。用工岗位老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精神及时发现并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各种问题,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他们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教育工作。
1.人文关怀与精神鼓励。用工岗位的老师和贫困大学生是最直接、最密切的接触者,他们及时领会党和国家对贫困大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精神,并及时把信息传递给他们,多方面关心和爱护贫困大学生,让他们体会到党和政府及学校的关怀。在解决贫困大学生经济困难的同时也要解决他们的心理压力和精神压力。确实考虑到贫困大学生在精神、心理方面的需要,多关注、理解、尊重他们,帮助他们克服消极情绪。应避免伤害贫困大学生的自尊,尊重其人格和隐私,避免大学生形成逆反心理和消极的价值观。
2.引导他们转变观念。做贫困大学生的思想工作,最主要的就是积极引导他们转变观念,加强励志教育,鼓励他们坦然面对贫困,正视贫困。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拥有一个健康、乐观向上的心态,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提高综合素质,这才是我们助学的真正目的和意义。贫困是现实,并不可怕,也是可以改变的。要树立“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困境中完全拼搏,奋力求知,立志成才。每个人面对的机遇和挑战是相同的,成功主要取决于个人的努力。
3.通过实例进行宣传教育。在与勤工助学大学生共同工作和交往中注意收集一些实际的事例提供给他们学习。用实例说明只要有心,只要努力,任何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
4.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好几种关系。首先,处理好勤工助学和学习的关系。大学生应该以学习为中心,要防止因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而耽误学习,以致荒废学业情况的发生。在勤工助学中要时刻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不要盲目地为挣钱而工作,而要从中获得更多的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机会,从而促进专业学习。其次,要处理好个人和团队的关系,学会与人相处和分享。管理大师杜拉克曾说过: “组织(团队)的目的,在于促使平凡的人,可以做出不平凡的事”。团队概念强调整体的利益和目标,强调组织的凝聚力。每个人以团队为中心,互相体凉,化解干戈,围绕着共同的目标发挥最大潜能。
5.勤工助学工作与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在所有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走向现实社会之前,提前感受现实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适时地赋予其德育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锻炼他们坚忍不拔、知难而上的品格。而这些对于他们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都是无形的财富。
此外,学校勤工助学管理部门积极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勤工助学管理制度,通过合同约定等形式规范学校、用工单位、学生等多方面的责任和权利,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注意防止非法传销,非法中介的介入。杜绝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社会秩序的勤工助学活动。重视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中的人身财产安全,注意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