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构建廉政风险预警机制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积极拓展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域,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的有益探索,是党风廉政建设领域推进“三个更加注重”、加强源头防范的重要工作创新。构建高校廉政风险预警机制能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高校事业健康和谐、又快又好的发展。本文立足于高校实际特点,就高校构建廉政预警机制进行实践性探索。
一、探查风险信息,深化廉政教育,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一)抓住高校人员结构特点,区分教育类型和教育层次,增强廉政风险预警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领导干部要侧重加强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廉洁自律、抵御诱惑教育等;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普通工作人员要侧重加强职业安全、职业道德及责任心教育;针对学科专业课程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等人员要侧重加强反对拜金主义教育、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针对一般党员干部要侧重加强育人观、事业观和工作观教育;针对大学生要侧重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通过针对性教育,使各教育类型和教育层次人员明确了岗位廉政“风险点”和廉洁要求,体现高校党委对全体师生员工的关怀与爱护。
(二)把握高校组织特点,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廉政风险预警教育机制。高校党委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两级党委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每年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常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部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宣传工作的总体安排,并负责抓好校内各种媒体上的宣传;组织人事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分别列入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培训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党校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保证课时,保证质量;其他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也结合各自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三)发挥高校党委责任主体作用,强化组织领导,注重运用组织手段推进廉政风险预警教育。高校党委要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校党委要将廉政风险预警教育作为校、院(系)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召开一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运用“三会一课”和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抓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要积极推进机制创新,明确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高压线”、“警戒线”和“斑马线”;各党总支也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统一规划和实施,从而构建两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
二、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管理和监督,构筑廉政风险有效约束机制
(一)坚持制度创新,完善运行机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高校党委要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求,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学术组织作用,不断推进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坚持从决策制度入手,建立完善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议事、民主决策等决策制度;从学校运行管理制度入手,建立完善了干部人事管理、财务审计、采购管理等运行管理制度;从监督保障制度入手,建立完善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构建起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并据此有效地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不断增强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综合效能。
(二)坚持推进民主管理和监督,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保证决策、执行、监督在阳光下运行。高校党委要坚持“一条主线”,即以管钱、制权、用人为主线,把管理和监督渗透于人、财、物管理使用调配的全过程,坚决落实“三重一大”要求,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加强“两个重点”,即重点加强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监督;搞好“三个结合”,即搞好自我监督与他人监督的结合,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的结合,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统一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积极推进“阳光工程”,坚决执行招生“六公开”制度,坚持推进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对学校干部任职、维修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招生录取、教学科研成果评奖、奖助学金评定等重要事项公开透明,坚决维护教职工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从岗位责任抓起,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形成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的整体合力
(一)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领导工程,坚持突出主体,高位推进。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落实责任制负有领导和组织之责,是承担者和主抓者。要注重明确责任主体,推进“一把手”工程,要求领导干部做到“三个负责”,即分级负责,自上而下,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分工负责,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分管条块的党风廉政建设;分项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项工作专人负责。从而建立起主要领导“问责”,分管领导“督责”,所有领导带头履行职责的责任体系。
(二)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一要抓责任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委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工,要明确要求每个班子成员抓业务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二要抓任务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负其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三要抓责任考核。高校党委要坚持抓单项、重点考核和全面考核,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参考文献:
[1]黄光远,张继坡.实施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探索高校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8,(11).
[2]郝建臻.中国高校反腐机制建设刍议[J].高等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研究,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