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所得税费用 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 3、2011年12月31日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为1,000万元,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2012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为600万元,与税法认可的计税基础1
借:所得税费用 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
3、2011年12月31日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为1,000万元,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2012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为600万元,与税法认可的计税基础1,00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0万元(400×2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
贷:所得税费用 100
4、对于2012年12月31日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400万元,按税法规定不予以承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和应交所得税400×25%=100万元,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
5、2013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800万元,与计税基础1,000万元形成20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50万元。因期初已有递延所得税资产100万元,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200×25%-100=-50万元。现应做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50
贷:递延所得资产 50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减值恢复时,会计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而税法不承认,应调减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与所得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3(212×25%)
贷:所得税费用 53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2]杨桂洁.例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财会研究,2010.10.
[3]苏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财税处理差异及其纳税调整.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9.
[4]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减值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影响分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3.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广州毕业论文代笔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版权声明:因本文均来自于网络,如果有版权方面侵犯,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