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形态是多种多样的,彼此间又是相互联系的。人们一般倾向于把美分成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和科学美等四种形态。而每一形态内部又可分出更具体的形态,教学美就是其中的一种美的形态。教学美的内容是最丰富的,它体现在教学的各个方面,具体来说就是:教学过程的“美”、教学内容的“美”、教学环境的“美”、教师和学生劳动形态的“美”等等。这些美在具体可感的教学活动中是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并达到有机统一的。
一、教学过程的“美”
任何具体的教学都是存在于一定的过程之中或者是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教学过程就是指教师和学生共同活动的过程,也可以说是教师教的过程和学生学的过程的有机组合。
首先,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更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备课时我们通常考虑各种精彩的环节,可以说是想尽一切办法形成一种活跃、生动的教学气氛。
其次,教学过程的“美”还指教和学在动态中形成的具有美的特征的组合形式,即和谐的教学过程结构。这样一种教学过程结构是由教和学双边活动的协调统一所形成的。教学中的完整性、有序性、节奏性等等都是和谐的教学过程结构的必备因素,也是其美质的核心。
二、教学内容的“美”
教学内容的“美”是教学美的一个极重要的方面。这不仅是因为教学内容本身在教学活动中占有突出的地位,而且也是由具体教学内容中所包含的大量美的因素决定的。
在教学内容的“美”中,既有从人类文化知识体系中直接迁入的丰富的艺术美、社会美、自然美、科学美的内容,也有部分经过教师和学生加工改造之后而具有美的特征的内容,这主要是使真的内容、善的内容获得美的形式,使我们教学的德育目标尽显其中。
三、教学环境的“美”
教学环境包括教学活动从大到小地一系列重要物质因素,是教学的主要外部条件。教学环境的“美”也是教学美的一个重要的部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教学环境方面的审美要求正逐步朝着审美的方向转化。
四、教师和学生劳动形态的“美”
教师的学生的劳动形态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行为方式的总合,包括对于课程的投入程度、深入挖掘程度、举止表情等。所谓劳动形态的“美”,也就是指教师和学生的行为举止、语言和仪表等所再现出来的美感。
从我国学校教育的实际来看,美学教育包括审美教育的开展还是一个极其薄弱的环节。不仅如此,由于客观存在的一系列教学弊端,使得在具体教学中,有时就连通过音乐、美术等艺术学科所进行美育也变得无立锥之地。丰富的教学美必然会形成一种浓厚的美育的氛围,教学是美的创造和美的表现,教学自身就是一种深刻的美育力量。这种力量是与培养学生具有创造性的个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创造性并不只限于某些艺术活动中,它是植根于深刻的个人思想认识和行为实践上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