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精神生存的特殊家园,对于调节情感、意志与理性之间的冲突和引力,消解内心生活 的障碍,保持身与心、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健康均衡关系,培育和滋养健全完满的人性,均具有不 可替代的作用。”【5 J
《聊斋志异》是在痛苦中写就的“孤愤之书”,它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反映了蒲松龄解除痛 苦、维持内一fl,平衡的努力:
第一个方面反映在对科举制度的批判上。《聊斋志异》中有许多犀利地抨击黑暗的科举制 度的文章,例如《三仙》《贾奉雉》《司文郎》等等。传统的观点总是由此认定蒲松龄反对科举制 度。但其实,他的批判只是表面上而非实质性的。他一生中无数次去应试,直到51岁那年,参 加乡试再次失败,他的妻子刘氏劝他说:“君务须复尔!尚命应通显,今已台阁矣。山林自有乐 地,何必以肉鼓吹为快哉?”【2J250他才停止了这种既无谓又无望的拼搏。他抨击科举制度,是因 为他既然征服不了它,于是就否定它:我老是考不上,并不是因为我学问不够,而是因为考官们 不仅眼睛瞎了,“并鼻盲矣!”(《聊斋志异•司文郎》)[3]110!通过这种批判,他获得了一种心理上
的平衡。
第二个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反映在《聊斋志异》中存在大量如下情节的篇章:它的主人 公绝大部分时候是一个书生,有时是一个商人、仆人等,总而言之,往往是一个像蒲松龄那样穷 困、无力、不得志的男性,受到了一个或几个一般是年轻、美貌、多情,有时年龄稍大然而万分慈 祥的或狐或鬼或花妖或其他异类所化的女性的青睐,从而彻底改变自己的处境,先是获得性的
满足,接着毫不费力地获得了人生其他种种愿望的满足,就像郭汾阳那样享有了福、禄、寿、子 等等。这种故事情节一再出现,反映的是蒲松龄在现实中强烈地想获得那些欲望的满足而不 得,于是就在虚幻中寻找一种替代性的满足。弗洛伊德在论述到艺术家的创作动力时曾说: “他为太强烈的本能需要所迫促。他渴望荣誉、权势、财富、名誉和妇人的爱。但他缺乏求得这 些满足的手段。因此,他和有欲望而不能满足的任何人一样,脱离现实,转移他所有的一切兴 趣和里比多,构成幻想生活中的欲望。”【6J因此,对蒲松龄来说,文中那些书生们的满足,其实就 是他自己的幻想性满足,否则他也不会这样一次次不知疲倦地勾画这情节基本相似的故事了。
《聊斋志异》中那么多年轻、美貌、多情,总是能给男主人公带来各种安慰的异类女性,其实都是 痛苦的蒲松龄在虚幻中的自我拯救力量。
那么,蒲松龄为什么主要选择了女性,而且是鬼狐花妖所化的异类女性作为自己虚幻中的 拯救力量呢?这与男权社会中女性的存在本质有关。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曾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 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 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7 J诚如斯言。男权社会的建立源于一场“性别之战”,在这场战 争中,女性是败北者,从而就成为了新建立的男权制度的被专制者,是控制、奴役和压抑的对 象,从而又使整部文明史都成了男性书写的历史,而女性自身的历史则成了男权文明为了证明
自己的天经地义、完美元缺而必须压抑、藏匿、掩盖和抹煞的东西。于是,在男权社会里,女性只剩下了一个称谓,而自身的真正存在却永远被封闭于一片视觉盲区中,成为了历史的无意 识;甚至女性自身被压抑、被抹煞这个事实本身也被抹煞了。也就是说,不但男性把他们的统 治地位看成是不容置疑的存在从而掩盖了统治的本质,让他们的统治成为了一个历史的秘密; 即使是女性,也把她们被奴役、被抹煞看成是天然的,并不认为自己是被奴役、被抹煞的一群: 她们把男权社会对女性的要求内在化了。如汉代的班昭作《女诫》,作为一位女性而比男性更 积极地把男权社会对女性的要求条理化、规范化,倡导女性们都以此来要求自己,就是一个很 典型的例子。于是,所有的人都并不认为男权社会里存在着所谓“奴役他性”之类的事实,大家 都认为这一切都是天然合理的。
存在主义曾说过,二元性是人思维的一大特点,它把自身树立为主体,把与自己相对的东 西树立为他者(the other)、次要者、客体(the object)等。“他者”是此者把本身界定为此者的过程 中树立的,它的确切含义是指那些没有或丧失了自我意识,处在他人或环境的支配下,完全处 于客体地位,失去了主观人格的被异化了的人。它具有相对性的特点,社会中的男女两个性别 本应是互相树立为主体和“他者”的。然而,在男权社会里,由于女性自身存在的被压抑、被抹 煞及这被抹煞本身的被抹煞,使得“他者”这个概念失去了相对性,女性成为纯粹的“他者”,“男 人并不是根据女人本身去解释女人,而是把女人说成是相对于男人的不能自主的人”,而女性, 也并没有把自己当作主体,而是把男性的标准作为“人类的绝对标准”【8 J。
于是,整个社会都以男性的目光来看待一切,衡量一切,包括女性。女性是“他者”,是异己 的力量,所以,女性首先成为了被诋毁的对象,整个社会,而不单是男性都倾向于把一切罪责都 推到女性身上,这就是“祸水论”盛行于世的原因,也是厌女症的一个表现。厌女症的另一表现 是各种社会意识形态,包括社会观念、文学观念等,都习惯于把女性的丑恶夸大化、漫画化,使 之变得任何人都难以忍受,而有这些丑恶的女性自然也就成为了“妖妇”“恶魔”⋯9。
不过,女性这种“他者”毕竟与别的“他者”不同,她们是社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她们是 男性所必需的。因此,社会还是把她们纳入了自己的秩序内,主要是把她们禁锢于家庭范围 中,以“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阁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内言不 出,外言不入”(《礼记•内则》)的教条来约束她们的思想,不惜以裹脚等摧残身体的方法来绑住 她们的手脚,让她们变得没有自身而只是女儿、妻子、母亲、媳妇、婆婆等等。也就是说,对男权 社会里的女性,一方面是厌恶,另一方面是由于男性或者说社会的确需要女性,于是便把女性 说成完全是因为男性的需要而存在的物体,如在基督教的《圣经》里,第一个女人是因为亚当的 孤独,上帝才用他的肋骨把她制造出来。女权主义理论家弗吉尼亚•伍尔夫说:“千百年来,女 人一直被当作镜子,它具有令人喜悦的魔力,可以把男人的镜中映镜,比他本身放大两倍。(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