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秦媛(1992-),女,湖北黄冈人,汉,武汉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本科在读,文学专业,研究方向:古代文学。
一
明天启年间,冯梦龙在广泛收集宋元话本和明清拟话本的基础上,经过文学加工编成了包括《醒世恒言》在内的三部短篇小说集刊行于世,简称“三言”。在《醒世恒言》中,女性形象的塑造鲜活动人,才艺双绝的莘瑶琴(《卖油郎独占花魁》)、贤良敦厚的朱多福(《陈多寿生死夫妻》),聪明智慧的苏小妹(《苏小妹三难新郎》)等正面的女性形象博得了作者以及读者的青睐与欣赏。但在《醒世恒言》里,并非每个女性都应当受到赞扬,并非每种情感的流露、宣泄和追求都完美无瑕,与善美相随的,恶毒的妇人也在小说里被提及、被披露。
“毒妇”之标志大致有二,一是出发点无耻,无外乎妒、淫、贪、悍;二是手段狡诈凶残,她们为了一己之私可以赶尽杀绝,不遗余力。《醒世恒言》中的“毒妇”,按其恶毒行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泼悍型毒妇,她们性格泼辣、为人彪悍、蛮不讲理。基思·麦克马汉对此有个很有意思的描述:“她是一个在‘泼’或‘溅’的女人,她的行为,就像她泼溅出来的各种液体一样,是不受拘束的、越轨的,而且通常是有污染性的。”①以第三十四卷《一文钱小隙造奇冤》中的杨氏和孙氏为代表,两人趁一时口舌之快,辗转共害死十三条人命。
第二类是贪吝型毒妇,她们在财产面前贪婪吝啬,为了一点财产甚至见利忘义、残暴无情,以第二十卷《张廷秀逃生救父》中的为了独吞家产不择手段地出计谋加害张权父子,甚至把自己的亲妹妹逼上绝路的瑞姐,和第三十卷《李沂公穷邸遇侠客》中因舍不得丈夫报恩之财、唆使丈夫背信弃义的贝氏为代表。
第三类是自私型毒妇,她们往往从一己情感出发,把精力倾注在自己和最亲近的人身上,对于旁人则称得上“蛇蝎心肠”。不孝顺父母的,以第二十卷《张廷秀逃生救父》中的瑞姐为代表;挑拨弟兄关系的,第二卷《三孝廉让产立高名》从侧面可知其恶;虐待养女和继子,则直接对应第一卷《两县令竞义婚孤女》中的贾婆和第二十七卷《李玉英狱中诉冤》中的焦氏。
二
《醒世恒言》中“毒妇”虽然可恶,却也是她们个人以及整个社会的悲剧。她们之所以会形成如此狠毒的性格,与其自身的社会地位、人生经历,甚至是封建婚姻制度以及当时的时代特征都是息息相关的。
首先,《醒世恒言》中对这些“毒妇”的身份经历对其恶行的产生大多是有交待的。贾婆起初也是有心要收月香为女儿的,只看到丈夫比起自己更关心月香心下渐渐不平的;瑞姐自幼不如妹妹受父母宠爱,加之丈夫赵昂为人奸狡险恶,妹夫却深得父母器重,自是又眼红又担心;而焦氏自幼“父母双亡,哥嫂做主”,无奈哥哥是个“油里滑的光棍”,教唆她私下百般凌贱儿女 。
其次,《醒世恒言》中的“毒妇”们重利轻义,甚至做出谋财害命之事,在一定程度上即是受功利主义时风的浸染所致。明清时期,资本主义的萌芽带来了城市的繁荣和市民阶层的壮大,但也形成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②的功利主义的价值取向。《醒世恒言》中对这些“毒妇”大多生活于经济较为繁荣的城镇,或为商人、小商贩之女(如瑞姐),或为商人、富户之妻(如贾婆、焦氏、贝氏),是正在勃兴壮大的市民阶层的成员,较多地汤染了自私势利、贪图财色享乐等市井商贾习气。
此外,《醒世恒言》中的毒妇们也都是封建婚姻制度的受害者。李达曾批判封建婚姻制度说:“婚姻的结合……好像买卖牛马似的,不管买卖的是瞎子,是跋子,是废疾,六根不全,魔狂痴徽,性行乖僻,总要买到手,卖脱手,就算了却心愿。”③且看《醒世恒言》中,瑞姐因着父亲不顾赵昂“奸狡险恶”的品性而念其为故人之子就赘入为婿;焦氏父母双亡,哥哥焦榕图行礼纳聘之资做主将其嫁给丧妻的锦衣卫千户李雄家 。正是这种对于强加于自身的恶姻缘的不满和痛苦,才促使她们一步步地走上了崎形的反抗道路。
三
法国作家西蒙娜·德·波伏娃曾警醒人们:“男人写的所有关于女人的书都值得怀疑,因为他们既是法官,又是诉讼当事人。”④冯梦龙在《醒世恒言》中刻画了一大批正面女子的形象,突出强调的是其柔顺、忠贞、贤惠、持家等特质,明显符合在男性心目中对贤妇形象的勾勒与期待,却往往忽略了她们为实现“妇德”所付出的代价。而“毒妇”们作为反面形象,其共同点则在于都违背了儒家之于“礼”“孝”“义”的规定,作者对这些“毒妇”的“失德”行为极力渲染,并把造成家庭危机或解体的责任几乎全归之于她们,而很少能自觉地从更深的层面去探寻妇人肆恶之社会根源。
从正面来看,《醒世恒言》中贯穿的是贞洁观念,冯梦龙十分强调困境中坚守忠贞的美好品质。例如第九卷《陈多寿生死夫妻》中的朱多福“从来妇道当从一,敢惜如花美少年”,第三十二卷《黄秀才檄灵玉马坠》中的玉娥“奴家虽是女流,亦知廉耻,曾许配良人,一女不更二夫。”,第三十六卷《蔡瑞虹忍辱报仇》中的蔡瑞虹“男得在义,女德在节;女而不节,与禽和别!”,她们无不是立性贞烈的女子。作者看重其伦理价值的同时却忽略了她们为实现贞洁所付出的代价。例如朱多福将近十载为“不生不死”的癞子丈夫守节,男方退婚后明明可以另选良家,她却心如铁石,要以一死“完名全节”;蔡瑞虹在遭尽劫难之后遇上良人,在报仇成功之后完全可以和丈夫和孩子过上全新的生活,但却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死。
从反面来看,《醒世恒言》中绝大多数“毒妇”都贪财,她们往往不仅自己贪财,还唆使丈夫做不义之事,如瑞红帮助丈夫出谋划策害死张权,贝氏挑唆丈夫追杀救命恩人。这种情节设置的逻辑就是,丈夫的罪责,全在或者很大程度上在妻子的挑唆上,但这其中存在着一个难以克服的悖论,那就是不少主妇曾苦口婆心地劝谏丈夫修身治家,但丈夫却往往塞耳不听,甚至因此而夫妻反目;而凡丈夫之不端,她们的鼓动往往是几句话就能立竿见影。不仅如此,这些“毒妇”的吝啬贪财的背后与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不无关系。她们被拘囿于狭小的家庭圈子里,所接触的事情多是琐碎之事,见识难免短浅些,很多时候她们费尽心思为家庭谋利益,尤其是谋金钱。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男权社会里男性凭借经济优势操控、支配女性,由此造成她们对于经济操控充满着一种潜在却深刻的恐惧,出于安全的需要或是身份的确定感,她们表现出对金钱财产近乎病态的的重视,因此带来人格的扭曲和裂变。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