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损失准备是商业银行为抵御信用风险而提取的,用于补偿贷款违约而遭受到损失的准备金。会计上基于谨慎性原则,要求银行对已经减值的资产提取相应的准备金,以反映资产的现实价值;金融监管基于审慎性原则,要求
贷款损失准备是商业银行为抵御信用风险而提取的,用于补偿贷款违约而遭受到损失的准备金。会计上基于谨慎性原则,要求银行对已经减值的资产提取相应的准备金,以反映资产的现实价值;金融监管基于审慎性原则,要求银行必须有足够的资本金来弥补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与监管的关键分歧就在于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包含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危机前,会计上采用“已发生损失模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即只在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发生减值时,才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融危机使人们意识到“已发生损失模型”具有较强顺周期性效应,加大了银行财务报告的波动性。因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均开始改进金融资产减值模型。后来,准则制定机构提出了“预期损失模型”,将预期信用损失考虑在内。最终的“三组别模型”(TPM),将全部贷款划分为三个组别,未受到可观测事件影响的贷款需要计提12个月的预期损失作为减值准备,其余的均要求计提整个存续期间的预期损失。
监管上,BCBS颁布的旧资本协议规定:贷款减值准备包括一般准备和专项准备。一般准备是依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专项准备是对贷款风险进行五级分类后,按比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复杂化,BCBS后来发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Ⅱ)。BaselⅡ提供了两种贷款减值准备方法:标准法(SA)和内部评级法(IRB)。标准法是对五级分类法的改进,只在风险权重上有所不同。内部评级法将银行信用风险造成的损失分为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分别用贷款减值准备和资本金进行弥补。
本文认为“预期损失模型”目前还有很多缺陷,且对会计的独立性造成威胁。解决贷款损失准备问题的最佳方法是会计报告与银行监管报告的适当分离。目前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是符合会计基本原则的,但是有必要研究改进方法或者新的减值方法。而金融监管出于谨慎性的考虑,倾向于增加计提基于未来预期信用损失导致的减值准备,在减值模型上可以考虑采用“预期损失模型”,以充分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
3.公允价值应用的分离
公允价值是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双方自愿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债务所使用的金额。公允价值由于能够提供更加相关的财务信息、及时地反映市场风险、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而受到准则制定机构的推崇。但是公允价值同时也存在估值技术不完善、增加金融机构损益的波动性等缺点,并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
公允价值的应用对会计报告会产生有利的影响:一是公允价值使得会计报告的数据更贴近市场。历史成本下,银行的资产、负债价值局限在取得时的成本,对市场变化视而不见,而公允价值计量恰好相反,它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资产负债的价值。二是公允价值能显著提高会计报告的透明度。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基础,已被FASB多次强调,它能减少银行管理层进行利润操纵、盈余管理的空间。因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生成的会计报告信息透明度较高。
但是,对于银行监管机构,公允价值的运用则会造成以下不利后果:(1)收益波动性的提高,产生亲周期效应。(2)削弱银行的流动性转换功能,降低对银行存款和贷款的储备。(3)削弱银行对经济进行缓冲的作用,导致银行平滑经济的功能降低。(4)负债公允价值计量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公允价值适合对银行的金融工具进行会计计量,但却不适合应用于银行金融监管。会计报告中可以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当然公允价值会计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需要改进),然而,银行监管报告中则不宜照搬会计准则的要求,应尽量消除会计处理上采用公允价值对金融监管造成的不利影响。本文认为会计报告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银行监管报告中适当排除公允价值的应用,这是解决公允价值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
(三)分离的后果
会计报告与银行监管报告的适当分离,本文认为可以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何为适当?这主要是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首先要保证会计报告与银行监管报告能够实现各自的目标,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次,在能够实现两种报告目标的基础上,尽量减少二者的分离,以降低编报成本。如果会计报告与银行监管报告进行完全的分离,则无论对投资者、监管机构,还是对投资者和公众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对银行来说,完全的分离会增加银行信息系统支持的难度、运营执行成本以及编报成本;对监管者来说,完全的分离会使得数据的转换难度增大、识别银行风险的难度增加,降低了监管效率;对投资者和公众来说,完全的分离使得使用者增加获取信息的难度,并降低数据分析的使用价值。
四、会计报告与银行监管报告的协调
(一)协调的基础
会计报告与银行监管报告之间不仅存在差异性,同时也存在统一性与相似性。统一性在于会计报告与银行监管报告都是银行的信息披露形式,也在于二者都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问题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正是由于二者之间存在统一性,会计报告与银行监管报告之间才存在协调的基础。况且,会计报告与银行监管报告的分离并非绝对的分离,只是相对的分离,需要用辩证的眼光来看待。如果会计报告与银行监管报告各自为政,完全的分离对各方均是没有益处的。2008年金融危机恰好证明了这点,会计与监管的沟通不畅导致未能及时发现隐藏的风险点。
(二)协调的途径
1.充分利用会计报告提高监管报告的质量
会计报告质量的提高有助于银行监管报告质量的提高。银行监管报告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反映银行的风险状况,而监管报告中无论是资产质量分析,还是资本充足率分析,或是盈利能力分析都依赖于会计报告提供的数据。如果会计报告的质量不高、信息生成的过程有瑕疵,则据此生成的银行监管报告的质量势必会受到影响。由此可见,会计报告提供的信息是关键所在。
2.积极调整会计报告与银行监管报告的差异
会计报告与银行监管报告目标的差异导致它们披露的内容有所不同,并且可能会对金融监管造成不良影响。由于各自理论体系不同,要实现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规则的统一基本不可能。所以,调整会计报告与银行监管报告差异的有效途径,就只能根据会计准则的变化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以抵销会计准则对银行监管造成的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版权声明:因本文均来自于网络,如果有版权方面侵犯,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