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会计界,长期存在着双式记账与“复式记账”两个似是而非的对立概念。双式记账(double entry)来自西方,英语中double是双或重之意。我国在清末民初把西方会计引进到中国,双式记账也照搬过来。被誉为中国会计泰斗的潘序伦先生在他的著作中,就使用“双式记账”
中国台湾的李兆萱著作《会计学概要》特别强调,任何经济业务无不包含借贷双方至数额,作出相关账户的记录,即称为双式记账。
双式记账来源于客观实践。任何事物都包含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作为记账对象的经济业务也不例外。比如说,企业用银行存款购入机器设备,一方面固定资产增加,另一方面银行存款减少。又如,企业用现金支付房租,一方面管理费用增加,另一方面现金减少。诸如此类,都牵涉到两个方面,从而有必要把两方面的情节同时记录下来,才符合逻辑,所以才有双式记账的概念。
双式记账具有记录的两面性和金额的平衡性,是无懈可击。“复式记账”的概念出现在会计著作中,无异于节外生枝,多此一举。
从汉语词汇的角度看,“双”字的含义与“复”字的含义,大相径庭。“双”字意味着两、一对。例如人们常用的短语“双方”、“成双成对”、“双重性”,等等。而“复”字则意味着“重复”、“恢复”、“又”和“再”等,没有“双”的意思。
总之,“双”(double)与“单”(single)是对立的,双式记账(double entry)的对立面是单式记账(single entry)。与“复”对立的是什么呢,这就很难说,“复式记账”难以言状,理当绝迹。
毋庸讳言,“复式记账”这一概念也曾出现在笔者的会计著作中,如今思之,深感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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