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当前“小金库”风潮愈演愈烈,为此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从而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小金库”治理整顿工作的热潮。具体来说,“小金库”实际是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为了个人或单位利益而设置的账外账,严重影响了社会利益与公众利益。从发生机制上看,“小金库”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依赖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而产生的,其手段是截留、虚报、隐匿、违规单位收入或私收回扣佣金,违规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等。虽然我国已经加大了查处力度,但是随着会计学科与现代技术的发展,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小金库”越来越复杂、隐蔽,给清查与治理工作带来了更大难度。现结合工作实践对“小金库”的审计与治理方法进行研究与探讨。
一、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的资金来源
1、截留各种收入
一是截留本应上交的各种规费。二是将行政事业单位的门面房自行出租或出售,私自收取租金与出卖金。三是将事业单位工程项目转包,收取的相关管理费和技术服务费不作账务处理。四是不按程序处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隐匿处置收入,或者夸大处理收入。
2、虚报虚列支出
一是虚报没有存在的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或将项目建设与科研项目,同时也把一个项目多次申报,导致“一女多嫁”现象,骗取资金。二是虚构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签订假合同、假协议,开具假发票,套取资金。三是虚列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科研费、行政费等单位成本,转移资金。
3、利用票据违反法规
很多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层和财务人员相互勾结,串通利用发票的时滞谋取私利,利用学习培训机会和相关单位进行私自合作,乱开发票、乱填发票数额,报销虚假的办公经费、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科研费。
4、私收回扣佣金
一是在购买单位办公设备、业务设备等资产时,私自收取回扣和佣金。二是隐瞒外单位或个人给付的手续费、佣金与管理等费用。三是在行政管理时索要好处费。
5、违规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收费项目之外制定不合规的收费项目,或在原有的收费项目之上强制性附加条款,以各种形式变相收费。在一些公益性行业,其“小金库”已渐成顽疾,虽不断加大治理但效果不尽如人意。这类收费名目繁多,管理混乱,自收自支,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有些举报根本无法查证。比如很多大大小小的校园“小金库”资金,大都用于学校请客送礼行贿,而较少用于改善教师福利或教学设备设施。一些单位负责人出于资金支配的方便,甚至为了中饱私囊,热衷于设立和保护“小金库”。 比如在刚过去的2009年,北京一所知名小学上亿元的“小金库”案尘埃未落;广东省级名校广州东风东路小学校长刘燕文因教育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等被判刑8年。
二、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的危害
1、导致公款私用
当前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资金的积累增多和开支的随意性,受到的监督也越来越少,小金库日益背离为职工与公众谋福利、创造新事业的初衷,逐渐成为少数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谋取私利的工具。有关调查显示,通过办案查账已经证明小金库真正用于职工福利的只是在10%左右。在查处的案件中,涉及小金库资金开支多数为就餐、出国旅游及购买礼品的发票,有的领导还不满足于在职挥霍,甚至侵占、私分,成为个人资金。
2、导致权钱交易
从某种意义上讲,少数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设立小金库为职工滥发钱物也是为了收买人心,是用公众的资金进行私人关系投资。这种做法将诱发一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或金融机构等市场经济的重点部门、热点部门的工作人员犯罪。同时,这样的做法还会继续向上级延伸,利用“小金库”的钱向上级领导请客送礼,逢年过节递“红包”、“联络感情”,骗取上级信任和“支持”,导致权钱交易,造成严重的后果。
三、清查及治理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的措施
1、增强财务人员法纪观念
财务人员要有勇有谋地同不法行为做斗争,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目前这一观念己经得到越来越多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的重视,笔者所在的行政事业单位近两年连续聘请省审计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相关专家对各地市县的领导、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举办多期培训班,内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审计、财务、物价等多方面的知识,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建立良好的内控监督制度
在治理“小金库”时,各行政事业单位同样要切实建立健全一系列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法规的规定,设置权责明确的岗位,合理安排人事,管理、开票、收款等环节互相制约;加强内部审计,不仅赋予内审人员相应的职权,还应强调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严肃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使内审真正发挥效用,从源头上遏制个别人滥用权力私设“小金库”的违纪行为。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