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寿险责任准备金会计计量问题浅析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张明霞 高洋 发表于:2011-11-07 15:00  点击:
【关健词】寿险准备金 会计计量 问题 探索
寿险责任准备金会计计量在我国的发展相对国际来说相对比较缓慢,我国解放初期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但经过直到改革开放,保险业才算刚刚起步。

 一、我国保险会计制度的发展
  从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中国人民银行独立出来后,我国的保险会计理论引起关注,因此,在同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并在1989年末进行了修改。在这一阶段不论是社会经济还是保险业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1993年的时候财政部要求我国的会计制度要进行全面的改革,1993年7月起实行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1995年我国颁布了《保险法》,并于1998年成立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段时期是保险制度出台最多的一段时期,我国的保险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对此,对原有的《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进行了适合市场要求的修订。
  随着国际化脚步的加快,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我国的会计准则逐步与国际接轨,但在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上却仍存在较大的分歧,对此,财政部专门印发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以及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会计问题进行了重新规范,并要求从2009年年度报告开始实施。
  二、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概念以及分类
  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将来要发生的保险责任而提存的资金。寿险公司80%—90%的负债都为寿险责任准备金负债,而这些准备金大小在精算假设上的轻微变化或在准备金评估方法上的变化都会对某个时期的收入和公司的价值产生极大的影响。
  通常情况下,只有三类寿险责任准备金被经常使用。用于保险监管人员估计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而使用的准备金是法定准备金,它想对较为保守。还有就是保险公司希望得到最佳经营状况估计而使用的准备金叫盈余准备金,他是用假设计算评估出来的,但是假设想对很精算,可以说是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负债情况。还有一种经常用到的就是为了确定保险公司的税收而使用的准备金,想对以上两种,税收准备金算不算保守,也不算激进。
  我国的寿险责任准备金最初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计算,这种方法每年都保持收支平衡,但对于给付责任的承担能力则是未知的,这种方法缺乏科学依据,不适应市场的发展要求。随着电子科技的发展,寿险精算方法引入我国,初期,由于技术人员短缺,计算的寿险责任金并不能达到要求的精算水平。会计准则的发展,制度的出台都让我国的会计计量紧随国际发展的水平。我国寿险准备金的计提初步建立了较为科学、完整且统一的法律规定。至2009年末,我国财政部印发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一处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对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计量以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
  三、我国寿险责任准备金会计计量现状
  2006年对于我国会计界来说是特殊的一年,这一年我国的会计准则重新修订,开始逐步接近国际水平。这套准则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反观国际对会寿险责任准备金的会计计量规定后发现,我国的会计计量方面仍有较大进步的空间。这些差距将不能如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因此,相关规定进行了新的计量方法的要求。自从《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发布以后,从理论上来说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这是对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一大利好。的确,在行业结构竞争力上有了很大的提高,也相交于过去的计算方式更加公平和透明,对会计的监管也更加合理,这将促进会计规范的迅速发展。
  (一)理论与实践脱离
  从市场反馈情况调查表中不难看出,最明显的就是实践缺乏理论的指导,这与很多事物是相反的,很多事物是理论性太强,没有可行性,但是会计计量则是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忽略了理论的发展,相关研究更是发展缓慢,致力于这方面研究的人士少儿又少,对此,国家应给予一定的鼓励与支持,促进计量理论的发展,对此,发到国家的一些理论成果以及方式值得借鉴和研究,结合我国现状进行更加系统的分析,没有系统的理论研究直接导致计量模型和方法的准确性降低,而计量信息的缺失将引起大众以及相关机构的不满,造成营业额的降低,因此,促进我国寿险准备金会计计量的发展将是近期会计计量发展的目标。
  (二)问题将引发的后果
  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公众对权力的要求变得更加注重,尤其对隐私权和知情权的要求变得更加迫切,保险业务已经成为全民关注的一项事业,因此,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的透明化、清晰化将是大众有权获得的,如果,会计计量的实施不到位,将无法科学透明的呈现经营结果,降低了保险公司的信誉,导致利益的降低将是必然的结果。
  信息披露的不充分直接引起的会计后果就是增加了会计主观判断的余地和人为操纵的空间,从而对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产生影响。这包括企业自身的比较以及与其他公司之间的对比,这都将影响整个保险业的发展与良性竞争。
  寿险责任准备金的会计计量结果反映的是特定公司在特定假设条件下的现值调整金额。在缺乏明细信息披露的情况下,这个计量结果对特定公司状况的反映也会造成最终结果的可比性降低。
  四、会计计量问题的解决
  不论是保险企业自身的发展,还是社会的发展的要求,还是国际发展市场提出的必然要求,我国的寿险责任准备金会计计量规范必须得到解决,否则,将无法适应市场的发展,将滞后于社会前进的脚步,使我国的整体经济落后与社会的发展水平。本文从政策、经济、企业自身、监管制度等多方面共同着手进行改革。
  (一)政策的支持是关键
  保险业近年来成为竞争较为激烈的一个行业,纵观世界上保险业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利润的来源多数依靠保险资金的投资获得。资料显示:1982年全世界私营保险公司(不包括前苏联及东欧国家)用作投资的资产总值达15000亿美元,其中人寿保险公司为11000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73.3%。就国内寿险公司而言,当前,第一,要加强对现有资金的管理,防范资金风险,防止新的资金流失。第二,采取集中管理办法,提高保险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第三,注意掌握资金运用的结构,既保证公司正常给付和日常开支,又可有一定的流动性,有利于灵活调度资金,还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第四,本着积极稳妥的态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当放宽资金运用的渠道,允许将保险资金投向规模大、信用高、影响广、效益好的投资项目。
  从解放初期到现在,我国的保险业相关法律规定不断地完善,不断地修订,从市场的发展要求,从国际上相关研究成果的吸收精华,可以说我国的相关法律规范的出台以及执行都是都在国际的前沿的,但由于国内的保险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对于保险合同等方面的会计计量尚未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因此在以下几方面有必要特别加强一下法律的强制规范。要想顺利实施《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中对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规范,就必须在现有计量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关于计量的详细规范,以便避免各保险公司在实务操作中的多样性,增强各公司之间财务数据的可比性。具体到计量模型,我国寿险责任金的评估一直都是依靠保险公司的精算部门完成的,也就是依赖保监会制定的监管要求完成的,会计准则下得准备金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参数设置自然也是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利益的侧重点也不同,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规范未来现金净流量的预测,尤其是对新型寿险合同的特殊现金流量项目,以便保证各公司在准备金计量模型中包含的内容具有可比性。同时,相关规定中也有对剩余边际的规定,我国应该进一步细化边际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寿险责任准备金会计计量时应该单独计量的边际组成部分。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版权声明:因本文均来自于网络,如果有版权方面侵犯,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