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乡养老保障一体化的几个原则

来源:nylw.net 作者:张明 发表于:2016-01-20 10:12  点击:
【关健词】养老一体化 地区特色 多层次 法制化
 摘要:老龄化背景下,我国的城乡养老问题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目前,我国城乡养老一体化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尽快实现养老保障的真正一体化,就必须要坚持地区特色、多层次、法制化等原则。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问题以前所未有的紧迫度提到了议事日程。目前,我国在城乡养老一体化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政策体系不够完善、发展水平不均衡、养老保障能力脆弱、基金管理不够规范等,如不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到广大城乡老年居民的福祉。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尽快实现养老保障的真正一体化,笔者认为,应当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一、一体化原则
此原则不言自明,这本身就是城乡养老保障的一个奋斗目标。无论是从管理角度分析还是从社会公平出发,如果同一种类型风险的基本保障制度相统一,那么相对应的管理成本会得到增加。所以养老保障制度不应该是专为某一人群设置,也不是专为某一类用人单位设计。然而,现在很多制度一直按照人群设置老年经济保障制度,造成制度碎片化,且有日益严重之势,这导致人群之间待遇差别和运作效率低下。所以,相关部门需要改变传统的发展思路,从实际角度出发,将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发展。
二、坚持地区特色原则
建立具有地区特色的一体化制度是构建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制度的动力,是实事求是的很好体现。根据国外与国内比较好的城乡养老保障一体化的经验中可以了解到,要保证社会发展与养老保障水平的一致性,并且在整个城乡养老保障体系之中,需要积极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因素,实现同步发展。如果个别地区存在发展水平差距大、老年比重大的现象,则需要遵循从零散到整体的基本原则,针对对象的不同建立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如果城乡发展变得比较小,需要针对性保证城乡一体化,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制度,如果在发展过程之中缺乏经验与教训,则需要积极制定统筹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 ,进行改革与创新,对重点领域以及关键环节进行分析与探究,如果在发展过程之中出现新的问题,则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保证城乡养老保险的有序发展。
三、多层次原则
养老保障需要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区域进行划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还需进行不同的制度安排,提供多层次、多品种、多要求、广覆盖、高效率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丰富社会养老保障事业的内容,提高整体的社会福利水平。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应该由附加层次、中间层次和普惠层次构成。对于普惠层次所制定的国民年金制度,需要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发展基础,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性。在进行养老保险缴费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社会统筹以及个人账户相互结合的发展原则,为事业单位人员制定单独的个人账户信息,实现资金与制度的衔接融合。同时建立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的养老保险逐渐“下沉”为全省统一的国民年金制度,而由雇主缴费的部分则“上浮”为职业年金制度。而中间层次在开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时候,需要依据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将整个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两种格局,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与补充养老保险,前者作为发展基础,后者则作为补充。附加层次包括商业保险、家庭理财等。
除此之外,对于有着不同需求的不同家庭而言,政府需要切合实际的制定补充性养老计划。从某种角度分析,这种补充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与强制性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不同的,是城乡养老保险的一种补充与说明。另外这种补充性养老保险制度是以满足城乡居民年老后生活质量的重要资金储蓄。从层次角度分析,补充性养老金划分为多种形式,比如具有商业性质的保险,以社区微单的养老福利或者储备金等。
四、法制化原则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城乡养老保障一体化制度需要以法律作为基础与保障。众所周知,法律是整个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法制化社会的关键因素,将法律融入其中能够稳定社会的和谐发展与稳定发展。从立法角度而言,需要针对性的制定社会保障法律,积极遵循城乡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丰富城乡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无论是对保障资金的管理、发放、监督均需要作出明确的规定以及要求。此外,还要在积极维护城乡社会保障的同时,制定相应的方针与方案,比如制定一些法律条例《城乡养老保障一体化条例》、《农民工养老保障条例》等,保证整个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形成统一性与规范性,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推动我国城乡养老保障制度能够不断完善,不断健全,才能为实现社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五、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跟进原则
自古以来,由于城市与农村发展情况不同,基础设施差距过大,导致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在21世纪中要想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则需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造。一般而言,生产与生活设施的好坏最终会决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并且生产力好的区域学习环境、生活环境都比较优越,当地的经济也会有所提高[3]。所以,在积极推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的快速发展过程之中,需要从农村作为出发点,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将农村县城以及重点村庄作为发展中心,保证交通网、信息网、供电供水网、市场网得到有效建设,真正加快城镇基础设施与农村的对接与延伸,这样一来,才能真正构建其新的发展人流以及信息流,才能真正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才能为实现城镇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提供基础保障与发展条件。
参考文献:
[1]王国军.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9
[2]郑造桓.社会保障:统筹、协调、持续发展[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6-8
[3]公维才.中国农民养老保障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212-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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