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产流失的表现
1.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流失。即在固定资产投资上因决策失误、盲目建设造成项目失败或项目建设达不到预期的要求,形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到1992年底,全国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闲置封存,积压弃置的固定资产共达258亿元,相当于1992年国家预算内基建投资307.87亿元的83.8%。
2.经营亏损造成的流失。我国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下,亏损严重,使国有资产不仅难以增值,而且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据有关方面的调查统计,到1992年底,全国预算内国有企业实际亏损总额达3000亿元以上,相当于当年财政总收入的72%。国家信息中心在1995年对5000家工业企业的调查表明,1995年第二季度亏损企业仍占37%,账面持平,实际仍属潜亏的企业占24%,即国有企业明亏和潜亏面达2/3左右。据有的专家测算,我国每天因企业亏损造成的资产流失额近1亿元。
3.国有企业在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在企业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不力的情况下,不少国有企业在实行承包、租赁经营中,为了完成“利润计划”,少计成本,少摊费用,特别是拼设备、拼消耗,造成大量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严重损坏,给国有企业留下了沉重的包袱。1992年国有企业中仅各种待处理财产损失就有200亿元。
4.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对中方资产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对中方资产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有的甚至低估,就按远远低于现值的账面净值入股,使中方资产比例下降,国有权益受到损害。据有关方面统计,仅1992年全国8550多家进行中外合资的国有企业中,约有5000多家未经评估就与外商合资,中方出资额为657亿元,根据已评估项目增值幅度计算,仅此一项一年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约460多亿元。
5.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造成国有金融资产流失。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很高,不少企业高达90%以上,总负债率也曾高达75%。与之相对应的直接债权人主要是国有银行,国有企业过度负债使银行信贷资产存量的20%以上已形成不良债权,成为坏账贷款,迫使国家用银行坏账准备金冲销。如1994年全国用于冲销坏账贷款的坏账准备金达70亿元,1995年国家又拿出140亿元用于冲抵银行损失。此外,在传统体制下,由于国家要对国有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不得不对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尤其亏损企业发放贷款,这种贷款一般都是无法回收的。
6.在资产评估和资产重组中存在的国有资产流失。
(1)资产评估缺乏客观标准和资产评估的人为主观色彩
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资产评估是我国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过程中出现的一项崭新的工作,缺乏理论和经验的积累,使
得我国在进行资产评估时缺乏客观标准,因而存在将资产价
值从低评估的可能性。如我国目前对固定资产的评估主要采
用现行市价法和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是指根据评估时的
市场行情,计算出购买与被评估的固定资产相同的新设备所
需的采购成本、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然后用
这些费用的总和乘以成新率,即得出被评估的固定资产的评
估价值。重置成本法也是根据评估时的市场行情计算出制造
与被评估的固定资产相同的新设备的重置成本,然后用重置
成本乘以成新率,即得出评估价值。这两种方法存在的问题
都是成新率的确定缺乏客观标准,因而国有固定资产的成新
率被低估,从而造成国有固定资产的价值被人为评低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其次,资产评估带有严重的人为主观色彩。我国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的第一步是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抓大放小”的要求进行资产重组。由于放小有出售、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那么购买方、承租方、承包方必然要设法对相关的国有资产从低作价,而资产评估的人为主观色彩为他们达到这种目的提供了可能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2)国有资产不足值转让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在资产评估客观公正的情况下,在进行资产交易时,又会出现大量国有资产的不足值转让,从而造成国有资产账面上的流失。主要表现为一部分应该拍卖的国有小型企业的资产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估确定了其应该拍卖的价格,但是按此价格很有可能卖不掉,在这种情况下就只有降价拍卖,导致不足值转让。
(3)在资产重组中,一些企业对国有无形资产未进行评估、管理、保护和利用而造成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未对无形资产进行建账管理,虽然一些企业在财务上也有“无形资产”的会计科目,但这里的数据表现的主要是已经发生过买卖的专利、专有技术、配方等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而大多数企业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创造的商誉、商标、销售网络、特许经营权、商业秘密、技术力量、管理资源等无形资产没有通过评估、建账而在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中体现出来。在这种基础上进行资产重组必然造成无形资产流失。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我国对无形资产的理论研究比较薄弱,人们对无形资产的有关知识知之甚少,对无形资产在经济运行中的重要性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缺少无形资产经营管理的意识;另一方面,企业对无形资产实施有效保护和利用的配套条件,如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无形资产的交易市场等均未健全和完善;此外,有些无形资产(如蕴藏在企业人才头脑中的技术力量和管理资源等)的产权关系尚未理顺。
资产重组中无形资产的流失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国有无形资产不作价或作价太低。一些国有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时,对一些在重组后的公司制企业中继续使用的无形资产,没有被作为国有资产作价入股,或作价太低,使新的投资入股者所持股份的含金量比他们实际注入的资产量大为提高,这提高的部分恰恰是国有权益流失的部分。同时,这些无形资产带来的公司业绩的增长使新的投资者从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以及从股价上涨的价格差额中获得了一些本应属于国家的利益。
第二,国有无形资产的废弃。在兼并、合并等方式的资产重组中,一些重组后的新企业将重组前的国有企业创立的具有良好形象的商标废弃,然后付出巨额宣传费推销新的牌子,使一些曾显赫一时的品牌在市场上消失。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